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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证监会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国家

  一、截至2018年6月10日数据

  截至2018年6月10日,中国证监会共与6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68份双边合作协议,包括了美国、俄罗斯、新加坡、澳大利亚、英国、日本、马来西亚、巴西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埃及、韩国、老挝、缅甸、巴基斯坦等国家和香港地区。

  注:数据来源于证券时报网2018年07月08日程丹文章《周末重磅!更多外国人可投A股,涉62个国家和地区!潜在增量多少,何时实施?看这十大关键点》。

  二、中国证监会与日本金融厅签署《促进两国证券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》

  2018年10月26日,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共同见证下,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与日本金融厅长官远藤俊英在北京签署了《中国证监会与日本金融厅关于促进两国证券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》,标志着中日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。

  时值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之际,双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将全面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,积极支持并稳步推进两国资本市场全面多层次互利务实合作。两国相关证券交易所、行业协会近日也签署了加强双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。

  注:本文封面照片取自刘云清朋友圈,特别感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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